一、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期间,实行医疗值班工作制度,由具有相应执业资质,并经注册的医务人员承担值班任务,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等,单独或联合值班(联合值班须经医务部批准)。
二、值班医师应按时到达值班岗位,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,巡视病房,严密观察患者病情,并及时书写病程记录,全面负责病房医疗和管理工作。危重症、重大手术围手术期病人及抢救病人应在病床前进行交接班。
三、主管医师须在下班前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及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,床前交班后由值班医师签字交接,次日早晨值班医师将值班情况向主管医师(或值班医师)交班,主管医师签字。
四、值班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,遵照诊疗常规,及时处置各项诊疗事宜。对于疑难、急、危重症患者,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亲自诊查病人,重大手术、重点病人、高危病人的抢救治疗等特殊情形或事宜,要求科主任必须亲自参加或主持,并按有关要求及时上报。
五、值班医师在每日病房交接班会上,应汇报值班期间病人有关情况、诊治经过及尚待处理的工作,并在值班记录中详细记录。
六、节假日期间应详细填写交接班日志,重点记录疑难、急、危重病病人的病情、治疗措施及转归情况。
七、值夜医师应坚守工作岗位,严禁脱岗,夜班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宿。病区值班医师应每日查房2次,并根据护士邀请随时巡视病房,查看病人。如因 会诊、陪检、护送病人等工作需要离开病区时,须向值班护士和上级医师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,并待代班人员到岗后,方可离开。